项目编号:GSZ-****-***
致各潜在供应商:
*.采购文件的补充、修改、说明如下:
原采购文件“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要求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体现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现修改为“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业务体现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本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采购文件与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更新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采购人:福建省龙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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