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2022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2-05-25
临河区****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临河区****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瑞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巴彦淖尔市环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临河区****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 临SZ****-***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临河区****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临SZ****-***-**-**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二号开标室(五楼) |
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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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科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交货期) |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俊 /二级建造师 /蒙************ |
企业业绩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第九标段*、乌拉特前旗西山咀农场五分场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杭锦后旗****年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标段*、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变电站周边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年乌拉特前旗旧公安局周边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李振平 *********;安全员:鲁鹏程 ****************;质量员:陈明 ****************;施工员:汪金良 ****************;材料员:郝俊贤 **************** ;资料员:刘泰麟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鸿利元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交货期) |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红霞 /二级建造师 /蒙************ |
企业业绩 |
*、乌拉特后旗****年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巴音宝力格镇)施工(第五标段)*、乌拉特前旗****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五原县****年非成套住房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第五标段*、杭锦后旗****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六标段)*、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年华裕、光明、向阳、锦绣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沈喜强 ***********;安全员:樊源杰****************;质量员:张顺 ****************;施工员:金辉****************;资料员:康凯****************;材料员:王建龙****************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陕西金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交货期)天 |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童犇 /二级建造师 /陕************ |
企业业绩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凤翔区雍城幼儿园建设项目*、航空基地清河雅苑安置房项目施工二标段*、陕西省军区西安第十三干休所综合整治工程*、下城区文化馆、图书馆改造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谭辉 *******;安全员:郭永周 *************;质量员:孙帅 SGX********;施工员:马亦舒 ****************;资料员:薛琴 建【造】**************;材料员:王博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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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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