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 **:**|
发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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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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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年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硬件运维服务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中院已建成的网络系统、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机房其他信息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运维服务。对中院机关业务软件的运行状态监控、BUG升级修复、管理和维护,记录应用过程中的BUG。根据采购人实际应用状况对全院干警进行软件使用辅导、问题排查和解决,确保系统在采购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针对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每年对各软件系统进行调研,并对软件进行适用性修改,确保软件系统更加符合采购人业务实际情况,增强软件的可用性 需满足的要求:安排运维工程师在采购人处驻场工作,为全市法院干警提供*×*小时电话、微信、COCALL、工单等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应负责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安排、运维服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控管理、及时向法院反馈和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组织服务工作例会,并按照法院要求定期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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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无 |
* |
****年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中院已建成的网络系统、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机房其他信息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运维服务。对中院机关业务软件的运行状态监控、BUG升级修复、管理和维护,记录应用过程中的BUG。根据采购人实际应用状况对全院干警进行软件使用辅导、问题排查和解决,确保系统在采购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针对采购人的具体需求每年对各软件系统进行调研,并对软件进行适用性修改,确保软件系统更加符合采购人业务实际情况,增强软件的可用性 需满足的要求:安排运维工程师在采购人处驻场工作,为全市法院干警提供*×*小时电话、微信、COCALL、工单等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应负责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安排、运维服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控管理、及时向法院反馈和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组织服务工作例会,并按照法院要求定期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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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