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土地复垦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徐州市 | 睢宁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小时前
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G2025-0001
预算金额:145000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4-11
开标时间:2025-04-11
项目名称:睢宁县土地复垦项目
联系方式
1585*******
联系人:温*
招标人
6806****
联系人:吴*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睢宁县土地复垦项目 JSZC-******-XZDN-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DN-G****-**** 

项目名称:睢宁县土地复垦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为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置换建设用地空间和用地指标,保障全县耕地总量不减少,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采购集体建设用地有偿退出运营主体,实施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登陆“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吴静    

联系电话:****-********,***********;

地址:睢宁县兴业路**号恒盛科技园**号楼二楼。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温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兴业路**号恒盛科技园**号楼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静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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