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泸水市上江镇打鹰桩山普通建筑材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泸水市上江镇打鹰桩山普通建筑材料加工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单位:怒江兴旺商贸有限公司;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泸水市上江镇打鹰桩山普通建筑材料加工建设项目;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采矿区、进出场公路等附属设施;
项目建设地点: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境内;
拟使用林地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介于东经**°**′**″~**°**′**″,北纬**°**′**″~**°**′**″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为*.****公顷。
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上无活立木蓄积;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使用林地属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委会百花岭四组集体所有。
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等费用,由用地单位与林权所有者签订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反映(联系电话:****-*******)。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