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置标识标牌
供应商名称:辽宁徒河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东方豪庭*-**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置标识标牌
工程类
名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 设立制作标识标牌项目(B****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施工范围:根据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指导意见,按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锦州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拟在以广宁城为核心展示区的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展示点位制作设立标识标牌。 计划在涉及展示区**处制作设立标识标牌。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处,省级保护单位*处,上位规划中提及但未定级单位*处。 共计制作标识标牌**组**块,材质采用拼色大理石雕刻,确保标识标牌的稳固和耐久性。其中包括设计、主材、基础制作、运输、雕刻安装以及售后服务。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内
项目经理:高铁盾
执业证书信息:拥有多年项目组织施工经验,能胜任大型土石类工程的安装与施工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春子、常英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置标识标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号文、发改价格[****]***号文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不足伍仟按伍仟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