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将于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年 * 月 * 日 **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 网址: ********************** ,机构名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李国安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西段花园小区 *-*** 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 ******* ,规划用途为住宅,结构为混合,总层数 * 层,所在层第 * 层,建筑面积 ***.** 平方米。 具体以房产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 价: ****** 元;起拍价 : ******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 元。
该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在竞拍之前务必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二、变卖流程:
*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 天,如有竞买人在 **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 小时竞价倒计时; **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 分钟内无人出价)。
*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统一安排。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税费 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七、本次变卖价格为标的物的净价,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卖双方在变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 于 **** 年 * 月 * 日 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 变卖成交后 * 日内 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 变卖成交后 ** 日内 (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 号: *************** )
*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标的物名称 : 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西段花园小区 *-*** 号的房产的拍卖 )的保证金 : ***** 元 。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 变卖 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 原变卖 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 变卖 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 〕 ** 号)规定,阿里巴巴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 (朱法官)
*********** (卢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 ****-*******
阿里巴巴技术咨询电话: ***-***-****
网址: *****************************************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 年 一 月 二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