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C*-*-*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北部产业园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并且≤**.***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万元,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规定,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执行,该宗地包含未利用地*****平方米因此减免***万元后,出让起始价为***万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大厦B栋**楼
联 系 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克孜都维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