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平顶山市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
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东安路消防救援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
东安路消防救援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
***.****/年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平顶山市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