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嘉业公司管理费招标
发布时间:****-**-** **:**:**
嘉业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P********-CG-**-TD-***
标书号:P********-CG-**-TD-***
采购单位:嘉业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咨询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具有市司法局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无被吊销、注销等情况
保证金:*(电汇附言请注明:竞价编号: 竞价编号 )
保证金收款账户:-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采购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开发项目名称 | 备注 |
咨询服务系.服务类 | 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区域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服务 | 项目 | * | 项 | 政府专项债 | 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区域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详情描述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全部工作完成且经政府审计完成止。
工程概况:*、依据朝阳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号)精神,朝阳区政府同意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东坝乡单店区域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区域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东北五环朝阳区东坝乡行政区划范围内,分布于红松园社区、康静里社区、高杨树社区管辖范围内,包含*个地块,分别是 *、*、*、*、* 号地。*、项目位置及周边情况*号地块(东坝红松园区域地块)位于东坝乡人民政府西南侧。*号地块(高杨树北里平房)位于东坝乡南侧,临近驹子房路。*号地块(单店西村五排房三车间)位于东坝乡西侧,东坝南二街与醉公村路交叉口东北角,*号地块(单店西村*车间)位于东坝南二街南侧,*号地块(李家坟*-*号院)位于东坝路与单店南路交叉口西侧。项目范围涉及*个国有宿舍平房和*处国有非宅,涉及居民***户、 ***人,改造范围约*.**顷,现状地上建筑面积约*万平米。
采购范围:在开展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区域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论证范围内腾退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服务、驻场法律服务、对滞留户提供法律服务、案件代理等。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高效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需要专业法律服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定标原则:*、报价依据及形式:依据服务明细清单,结合市场情况自行报价。*、计价原则和方法:分为项目基础法律服务费及案件代理服务费两部分,项目基础法律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法律服务案件按单件审级/阶段进行报价,最终价格以实际发生案件数量进行结算。*、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其他说明:一、采购方式招标二、质量要求法律服务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三、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内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项目基础法律服务费的**%以保证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本项目全部腾退签约后**日内,采购人向投标人再支付项目基础法律服务费的**%;*.项目结束后,采购人取得项目最终审计文件并确定政府审定金额后,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全部剩余项目基础法律服务费。*.案件代理法律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期内案件实际委托量,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或每半年进行一次代理费确认与结算。*.因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专项债,故双方对本合同的付款条件达成共识并做出如下约定: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付款申请后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但因资金筹集、分配等原因而导致采购人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款时,不构成采购人的违约行为,报价人不得因此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四、合同签订方式中选人与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五、采购段划分按一个采购段考虑六、最高限价分为项目基础法律服务费及案件代理服务费两部分,项目基础法律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法律服务案件按单件审级/阶段进行报价,最终价格以实际发生案件数量进行结算。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
┃联系人
邵瑞/***********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