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建造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俄界河航道段配套趸船建造项目建造
二、项目编号:GZSG[****]***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三、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填写此表,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和交船议定书复印件。(注:项目经理*人和项目总工程师*人,应另附开标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现更正为:“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三、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填写此表,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和交船议定书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
招标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