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宣城市
发布时间:18小时前
招标单位:宁国市人民医院
中标金额:12.32万元
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563********
联系人:刘**
招标人
0563*********
联系人:吴**
代理人
0563*********
联系人:刘**
代理人
0563*********
联系人:杨**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目编号:AHHS-CG-GK-*******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雪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城东路**号M-**

中标金额:******.**

评审专家名单:华赟王静孙后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人民医院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津河路**号、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幢****,联系电话:****-***********-*******

若投标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人民医院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人民医院           

址:安徽省宁国市津河路**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幢****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杨女士、刘先生

话:****-*******、****-*******

宁国市人民医院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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