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苏****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通日报社对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年*月**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因工作需要,报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同意,拟在南通市内公开招募信誉高、质量好、业绩佳的税务代理机构对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进行汇算清缴、对相关税务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为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要求等有关内容,便于相关单位参选,管理人制定本招募公告。该公告全部内容对所有参选单位同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汪勤洪持股***万元,占**%;南通日报社持股***万元,占**%。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勤洪。公司注册地址:南通市五一路***号天健大厦**层。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工程前期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年*月设立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负责人:陈国林。
管理人已接管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及下属海安分公司。
二、服务范围
本次招募税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健大厦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江苏天健置业有限公司(含海安分公司)****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供税务咨询服务,配合管理人就相关具体事宜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
天健公司主要资产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公司开发的位于五一路天健大厦现存商业、办公用房约*****平方米(其中天健公司产权约*****平方米),车位若干。
*、公司自持的怡安花苑商业用房***.**平方米;
*、公司自持的宏信大厦办公用房***.**平方米;
*、海安分公司开发的海安天健花苑住宅约****平方米,商业用房约****平方米,车棚、车库若干。
三、工作要求
(一)税务代理机构应当在选定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开展工作后**日内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土增税汇缴报告;
(二)税务代理机构及服务人员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三)能全力配合管理人工作,并每周向管理人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四)税务代理工作具体要求:
*、对公司开发的房产成本情况进行全面归结,形成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土增税汇缴报告;
*、主动与管理人沟通,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配合管理人进行相关申报工作;
*、按常规做好****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出具汇缴相关报告,并完成申报工作;
*、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税务代理机构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税务代理机构需具备法定从业资质;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情形,且未受到行业惩戒;
*、具有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土增税汇缴及所得税汇缴的工作经历;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至少需*名税务师,向管理人报备,并切实负责本项目服务工作;
*、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参选单位可联系管理人了解项目情况,管理人安排接待并介绍相关情况。
(二)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撰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三)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机构级别、人员构成、财务状况、获奖情况);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情形,且未受到行业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参与本项目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税务师人数;
*、初步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
*、服务承诺书(包含适格承诺、无利益冲突确认,以及遵守保密义务的约定);
*、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本项目的税务师证书复印件、公告第四项要求对应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
*、服务费用报价(根据工作量、工作要求,报总价,最终服务费用结算需经管理人考核后,向法院报告确定,待破产财产分配时结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报价超过**万元,则为废标,直接退出遴选;
*、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六、响应文件的准备及提交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选机构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需用不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未密封的文件不参与评选。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
*、参选机构应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人:吴海宁***********
邮寄(送达)地址:海安市海安镇江海东路**号四层,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编:******
特别提醒:若邮寄送达,请通过EMS邮寄。
管理人接收参选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后,将申请法院成立考评小组进行考评,根据参选机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综合考评,最终选定一家税务代理服务机构并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未聘用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响应文件亦不退还。
特此公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