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某单位德钦、维西地区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WYNDQ-F3001)

招标公告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项目编号:2025-JWYNDQ-F3001
预算金额:9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5
开标时间:2025-02-25
项目名称:迪庆某单位德钦、维西地区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迪庆某单位德钦、维西地区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YNDQ-F****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个标段,第*标段为德钦县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第*标段为维西县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

注:允许供应商兼投兼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项目预算:一标段约**万元/年,二标段约**万元/年

*.最高限价:所有报价均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第一标段低于*%为无效报价(即投标报价应≥*%,例*%为有效报价,*%为无效报价);第二标段低于*%为无效报价(即投标报价应≥*%,例*%为有效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号”的规定,****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报价供应商在德钦或维西地区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以下至少一项工作条件: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自有或租赁)。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迪庆藏族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报价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报价供应商在德钦或维西地区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以下至少一项工作条件: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自有或租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云南省 迪庆藏族自治州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云南省 迪庆藏族自治州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方式

线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联系电话:***********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与采购人联系后(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云南省 昆明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浦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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