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重庆市 | 垫江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06-05
预算金额:378.24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项目名称: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
联系方式
1399*******
联系人:张**
招标人
1858*******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发改委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交通局专项资金、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比选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项目全长****.***m,包括:村标至大水井****.***m、黄角湾至漏滩****.***m,共****.***m,拼宽长度合计*.***Km。采用四级公路Ⅰ类标准,具体标准路幅分配如下:***m(路肩)+*.*m(车行道)*.**m(路肩)-*.*m。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 标段划分: /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比选申请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 (************************************)下载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比选申请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比选申请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地址:
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号
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仁义街*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刘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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