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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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重庆市 | 垫江县 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6-05
项目名称: 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
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 】 ***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交通局专项 资金、 业主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比选人 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 第二次 公开 比选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垫江县 高峰镇大井村 。
* .*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高峰镇大井村村标至大水井单改双道路工程项目全长 ****.***m,包括:村标至大水井****.***m、黄角湾至漏滩****.***m,共****.***m,拼宽长度合计*.***Km。采用四级公路Ⅰ类标准,具体标准路幅分配如下:***m(路肩)+*.*m(车行道)*.**m(路肩)-*.*m。
*.*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 **** 万元
* . * 比选 范围: 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工期要求: *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 标段划分: /
*.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 比选申请人 须具备 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 比选申请人 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 比选申请人 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 比选文件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第 *.*.*项内容。
*.*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比选申请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 (************************************)下载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比选申请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比选申请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地址:
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号
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仁义街*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刘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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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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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