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贵单位报来的《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审批圭地河流域茂石河水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博城投请〔****〕*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代表评审通过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圭地河流域茂石河水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玉林市博白县文地镇茂石村,人工生态净化工程分别位于番壁村白石屯坡朗塘、茂石村官草塘鱼塘。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人工生态净化工程:共设计*处人工生态净化池,总处理规模为*.**万m*/d,占地为*****㎡(合约**.**亩),配套进出水管渠等附属工程。分别为茂石河番壁村白石屯段坡朗塘、茂石村官草塘鱼塘。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为***.**万元。资金来源: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土地保护原则,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