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我公司租赁的条件:
(*)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上浮动不超过**%),若属于多间铺面合计面积达到,内部结构需要可以进行打通,符合营业厅内外部VI形象规范装修改造,且租期到期后不用恢复原貌。
(*)租赁区位要求: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望海社区福源尚居商铺。(提供产权证明和承诺函)。
*、出租的房屋/场地产权清晰,须具有独立产权或合法出租权(产权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房产证、街道社区村委会房屋所有权证明、自证产权承诺书等证明文件。产权属共同所有人共有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说明文件。属于转租类型的需要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说明)。
*、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出租人为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对于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应具有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
*、出租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财务报销。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
(*)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期内;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房屋租赁项目)。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提供承诺函即可,但采购人保留对承诺内容的现场或远程查证权利,若查证结果与承诺不一致,以查证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