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凉雾乡高桥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新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州启福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路木梳山巷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川市凉雾乡高桥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新建项目
*.招标编号:QF****(CS)****-***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修建办公楼,占地面积***㎡,两楼一底,修建费用标准不超过 **** 元/㎡(完成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满足政策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叁级及以上等类似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名,具备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等类似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信誉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作出相应承诺,并提供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路木梳山巷1号
*.方式:现场获取,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启福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路木梳山巷1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路木梳山巷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介:中国利川网(网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地址:利川市凉雾乡高桥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路木梳山巷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