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Y-YQ-********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公章免费刻制业务承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泾县昌龙刻字社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镇苏红东路***号
成交金额:**元/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安徽名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西路*号,泾县泾川镇雅园路御溪相府门面房**-*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泾县公安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名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工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