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 住院部东门门厅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兴安盟人民医院住院部东门厅改造工程项目,现向社会发出磋商公告请各有经营资质企业报名参会。 |
一、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住院部东门门厅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资金:*.*万元
项目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相应资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需要有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原门厅完好拆除、转门厂家迁移)、房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隔断材质颜色均与原门厅一致、天棚材质为保温防火阻燃材料、钢化夹胶玻璃约**平)、楼地面工程(回填夯实、铺砖、门厅外地面坡度小于**度)、电气工程、门窗工程等(具体工程量需现场勘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并满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功能要求:严格按照院方要求进行施工,所用材料需防水、防撞、环保、防火阻燃并提供材料相关资料。
*、施工方负责办理施工报备手续,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不得破坏其他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需按照医院要求进行恢复或照价赔偿;门窗、隔断等拆除需保持完好无损。
*、施工如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施工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按照约定日期时间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及质保。
*、做好防护、节水、节电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预算金额包括项目所需材料、五金配件、工具、设备、人工、垃圾清运、安全措施费、税费、运输费等。
*、结算以医院委托第三方审计为准。
四、报名材料要求
*.目录清晰。
*.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
*.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响应招标要求、产品参数对照表、投标项目方案、报价单、产品数据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一正三副,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联系方式。
五、评分办法
详见附件
六、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止再参加我院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出具检查结论报告后,双方无异议,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等额发票**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八、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截止时间:****年**月**日。
九、报名地点
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楼***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电话:***********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