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胶港大道(扬州路-兰州东路)及魁文路电力管廊工程已由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中标,并与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气工程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
*.*招标范围:胶港大道(扬州路-兰州东路)及魁文路电力管廊工程的电气工程,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本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安全要求:无人员伤亡事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日内的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昌乐路**号*楼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购买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购买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及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昌乐路**号*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昌乐路**号*楼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青岛北海工程分局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昌乐路**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