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根据集团《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劳务服务进行采购。为控制成本,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拟进行市场询价,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望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报价,如果贵方报价合理,且能给予最惠折扣,我公司将优先考虑。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公司劳务服务询价
(二)询价预算:服务费***元/人/月。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服务内容:按需提供劳务人员,满足公司旗下各影城服务工作需要。
(五)公司资格要求:具备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证。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年以内。
(七)价款结算方式:对公转账,按月结算。
(八)考核标准:按公司考核标准执行。
(九)询价小组:毕娟、许宗连、林欢。
(十)监督人员:何曌。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询价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备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证。(供应商资质证书过期的,应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统一延期的有关通知证明文件截图,证明供应商资质证书自动延期,供应商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项目招标投标等活动的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询价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所涉及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止(终止)采购活动(如有)将在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更正公告或中止(终止)公告的方式发布。
四、报价方式、时间
(一)报价资料:报价需提供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含税)。
(三)报价时间:****年*月**日*时-*月**日**时(*个工作日)发送至*********@qq.com。
五、询价结果公示
(一)本次询价结果公示在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示形式发布。
(二)询价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一)询价人:广元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二)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嘤鸣路***号红星公园。
(三)邮    编:******。
(四)联系人:林欢。
(五)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
                          报价函.doc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