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年**月**日经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审批(审批文号:潍环审字[****]B**号)。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完成建设,一期工程于****年*月**日竣工。现依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竣工日期予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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