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新民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7月18日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091
项目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李**
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024-********
联系人:李**
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星高丽食品批发商行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米、面、油、蔬菜、肉类、调料等)

服务要求:*.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配送时间:每天*:**~*:**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中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果符合服务要求第二年、第三年可续签)

服务标准: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⑵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箱以上(含**箱)的抽查率为**%,**箱以下的抽查率为**%。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⑶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①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②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囯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⑴中标人需要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不少于*人,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⑵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⑶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供应商须具有冷藏配送车辆*辆,保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⑷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雪莲、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新民市东大营工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doc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星高丽食品批发商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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