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G**********)
一、招标条件
本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G********** ),已由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河曲县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污水管道的敷设、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建设内容中DN***、DN*** 管道为主管道,DN*** 为支管道,De*** 为出户管道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的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其中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采购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及仓储、设备出厂试验、材料进场复试、安装、调试、设备检测、试运行;施工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协助招标人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等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家,且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 **:** - ****-**-** **:**
获取方法: 请通过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登录,获取地址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递交截止时间: ****-**-** **:**:**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忻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河曲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山西省 · 忻州市 )(*****************************
*.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电 话: 周治厚 *********** 窦晓军 ***********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 址 :*****************************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
*.* 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 )中 “ 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 网址 :
***********************************)栏目。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电 话:***********。
电子邮件:*******@***.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