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观音国际机场新能源清水车招标
一、招标人
*.名称:徐州观音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招标人采购一辆新能源清水车。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万元(含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项目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概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能力。
*.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合格报告》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
*.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至**:**,下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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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