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泗阳县南刘集初级中学就泗阳县南刘集初级中学校园直饮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泗阳县南刘集初级中学校园直饮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四)主要内容:
*、采购直饮机设备*台(其中教学区*台,宿舍区*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免费质保期:*年(含滤芯耗材、零配件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的品牌型号卫生许可批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核,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携带资料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时;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泗阳县南刘集初级中学;
(三)报名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所投产品对应的品牌型号卫生许可批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泗阳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开标到场要求: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携带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泗阳县南刘集初级中学
联系人:王宝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