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党办发〔****〕*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年度参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呼伦贝尔市生态治理和新能源产业发展,规范投资开发秩序,优化新能源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现就呼伦贝尔市**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生态治理牵头主体优选事宜进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生态治理项目。
项目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甘珠尔苏木的巴音布日德嘎查、巴音高勒嘎查和吉布胡郎图苏木的乌尔逊嘎查,陈巴尔虎旗呼和诺尔镇的宝日汗图嘎查、哈日汗图嘎查。
项目规模:异地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万亩。主要包括人工种草(含施肥和围栏架设)*万亩,全部在陈巴尔虎旗;工程固沙(锁边治理,与人工种草重叠)*.**万亩,全部在陈巴尔虎旗;围栏封育(含施肥)*万亩,全部在新巴尔虎左旗。
二、配置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公开优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拟合作主体,拟最终优选*家具有实力的生态治理牵头主体单位。
三、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亿元;
*、具有丙级及以上林业或草原勘查设计资质;
*、派驻呼伦贝尔市的项目负责人具林业或草原副高级以上职称;
*、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有从事沙化土地治理的业绩;
*、前期垫资能力不低于****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林业或草原勘察设计资质、近三年从事生态治理方面的类似业绩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人员职称证书、并提供经审计的前*个年度财务报告。
*.关于所有出资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出具相应承诺并提供查询报告或截图。
*.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主体业绩相关材料)。
五、报名地点、时间
(一)报名地点:海拉尔郦水家园**号楼***门市
(二)报名形式:线下报送相关材料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时至下午**时**分(逾期报名无效)
(四)评选开始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五)联系人:罗世元****-*******
五、结果公示
优选完成后,将入选拟合作主体名单通过线上公众平台等途径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