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岩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接管公告
九江岩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股东、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年*月**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根据江西铂易鸿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赣****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九江岩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岩旭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依法指定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担任九江岩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顺利开展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接管九江岩旭公司的财产、证照、印章、财务账簿、文书等资料。
一、管理人拟接管的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证照,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经营资质等相关经营的审批文件;
*、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银行账号印鉴、发票专用章、内设机构章、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
*、财务会计资料,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空白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评估报告等会计资料;
*、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凭证;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及权利凭证;
*、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原材料、产品、办公用品等;
*、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经营许可等无形资产;
*、文件资料,包括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商业合同、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涉诉涉仲裁涉执行案件材料等;
*、有关电子数据、管理系统授权密码、U盾,以及支付宝和微信电子支付工具的账号密码;
**、其他应当接管的财产和资料。
二、不属于债务人所有但由债务人占有或者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将一并接管。
三、债务人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将一并接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全部财产由管理人接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任何破坏或者擅自拆卸、搬离。
如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对破产财产进行转移、损坏、占用,管理人将追究法律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请你方在****年*月**日之前联系管理人移交上述资料(没有相关资料的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接受管理人的询问谈话。管理人办公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一号中星商务大厦 ** 楼;联系人:钱律师,联系电话:***********。
你方向管理人移交时还应提供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你方怠于履行义务导致破产清算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证照、印章、财务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管理人将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追究你方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九江岩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