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
序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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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
龙岗区 |
坂田街道 |
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新型产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绿地等)。
③因规划统筹需要,将坂田街道辉达自行车厂城市更新单元纳入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范围。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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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属政府主导的重点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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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