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建筑材料生产或销售;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生产或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制作或销售等相关建筑材料内容(投标单位营业范围满足其中一项即可)。二、采购需求、控制价和供货期********、采购需求及招标总控制价招标总控制价:********.**元(具体详见附件*-清单)。********、清单内的控制单价为含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材料费、含装车费、含运费、含卸车费(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分批次堆叠)、含二次加工费(不限于阳角、海棠角、防滑拉槽、倒角磨边)、含所有安装配件及辅材等所有费用。********、产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质量、规格、性能、颜色等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且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和采购人要求。现场随机抽样检查,检验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需符合国标的需达到国标质量验收标准,如材料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因材料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法诉追偿。********、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不参与报价排序。********、本项目工程量暂定,具体工程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若有部分材料未使用或整套、整件、整箱有剩余(定制材料除外),采购人有权予以退货,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包含退货产生的装车费、运费、卸车费等一切费用均不另行计算费用),若不同意退货采购方有权对该部分材料不予与结算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