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HYP(****)**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洪资交拍告(****)P***号
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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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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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 **号 |
洪川镇共桐村 |
****平方米(约*.*亩) |
****商业用地 |
**年 |
*** |
*** |
≤*.* |
≤**% |
≥**% |
建筑地上总高度≤**米;地下深度≤*米 |
(*)本规划设计条件未涉及的内容按最新《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地块应严格按照《洪雅县洪川镇共桐村 GTC-**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的控制要求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本地块应按照人民防空相关法规、规范同步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步审批及管理,具体建设事项须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衔接落实。 |
其它开发建设要求按照洪规设〔****〕第(**)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凡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即****年*月**日**时 **分)前登录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拍卖文件,并按要求登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时**分,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洪雅县瓦屋山大道北段***号市民中心*楼)。
六、联系方式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吴女士:***-********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刘先生:***-********
详情见: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中国土地市场网:*************************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眉山市众鑫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