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公告
潮公易网[地](****)*号
经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决定以网上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范围: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CA****-AB** |
彩塘镇安北路与华埠路交界处东南侧 |
*****.**平方米 |
商住混合用地 |
≤*.* |
≤**% |
≥**% |
***** |
**** |
** |
出让地块按现状(净地)出让,四至范围见拟出让地块红线图。
二、土地用途及规划指标:
宗地出让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有关土地使用条件详见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安建规条〔****〕*号),土地估价备案号:*******BA****。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截止竞买报名日止,凡有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等行为且未处置完毕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出让条件:
(一)项目类型:(*)地块作为商住混合用地进行供应,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地块的规划建设条件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有关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节能要求。
(二)建设期限:竞得者必须在交地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并以书面形式向潮安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竞得者必须在动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潮安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
(三)建设要求:地块以居住为主导的混合用地,商业用地面积(不包括居住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及计容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地块总量的**%,且应独立建设,地块需配套建设酒店项目。涉及开发房地产用地的,必须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地块可用于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建设需符合《潮州市支持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四)其他:地块上存在*处房屋、构筑物,竞得者需负责实施上述*处房屋、构筑物的拆除处置工作,并承担拆除所需费用,同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上述房屋、构筑物的资产残值合计不低于******.**元到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五、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查询。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电话:(****)*******
*、委托方电话:(****)*******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