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石首市人民法院以《(****)鄂****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荆州市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以《(****)鄂****破*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楚望律师事务所作为荆州市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地址:湖北省石首市绣林大道***号石首市育才双语幼儿园四楼,联系人:彭云,联系电话:***********,传真:****-*******)。湖北楚望律师事务所作为荆州市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及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务人荆州市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年*月*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人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及资格证复印件(加盖事务所公章)。
*.债权申报登记表。
*.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判决书、裁决书、债权公证文书、合同、协议、借据、收款或付款凭证、付款证明、收货或发货凭证、请求偿债的证明、担保文件及担保登记证明、债务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在石首市人民法院审判庭第二法庭以线下方式召开。后续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另,荆州市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债权申报表;
*.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式样);
*.管理人邮寄地址:湖北楚望律师事务所(湖北省石首市绣林大道***号信邦大厦四楼);邮政编码:******。
联系人:彭云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