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清真寺翻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阜新市
发布时间:6小时前
预算金额:160.055954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1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清真寺翻新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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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清真寺翻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清真寺翻新改造工程

*.采购人: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工程内容:原清真寺大殿及附属用房的拆除,新建海州区清真寺大殿及附属用房,清真寺院内地面硬覆盖铺设及室内外给水、排水、采暖、电气管线的敷设等。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项目地点:阜新市海州区清真寺内

*.质量要求:合格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商务要求

(一)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质保期与质保金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三)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验收合格后按财政审定结算值一次性支付到工程款的**%,质保金为*%,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返还。

(四)履约验收方案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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