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四军苏浙军区政治部旧址修缮工程 |
预算金额(元) | *******.**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新四军苏浙军区政治部旧址修缮工程 采购目录:B********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对新四军苏浙军区政治部旧址进行修缮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合格;需具备相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按照文物建筑修缮基本要求及原则,延续文物建筑原有历史风貌,保留原有历史信息。; 严格要求按照建设部、浙江省及湖州市统一标准并结合该工程及发包人具体要求组织施工,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日历天。 |
联系人 | 沈工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