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辽宁省 | 本溪市
发布时间:7小时前
项目编号:JH24-210521-00746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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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笙升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观音阁文化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酱油食醋等调味品、奶制品类、矿泉水类等。配送地点包括小市镇大队机关食堂、碱厂镇中队食堂 、高官镇中队食堂及草河口镇中队食堂。
服务要求:满足并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至两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并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丽、才姝、王艳、崔红、夏志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张家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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