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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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 | ||
行政区域 | 本溪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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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助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SZB****-***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
采购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酱油食醋等调味品、奶制品类、矿泉水类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则双方续签一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授权人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
联系方式:郭助理***********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