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铜山区柳泉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徐州市 | 铜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19日
项目编号:JSZC-320312-XZHY-C2025-000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31
开标时间:2025-03-31
项目名称:铜山区柳泉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联系方式
1516*******
联系人:陈*
招标人
0516*********
联系人:张**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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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铜山区柳泉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JSZC-******-XZHY-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HY-C****-**** 

项目名称:铜山区柳泉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完成铜山区柳泉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对其进入徐州市市级江苏省省级EOD项目库及完成与银行对该项目的贷款授信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全过程咨询,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并提交送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的任何*月资产负债表*份; 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份;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铜山区第三开标室(铜山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号轻工大楼*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政府

联系人:陈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华隆财富大厦第*幢*单元***房

联系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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