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医疗集团遴选专业药房服务运营商公告
根据国办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和湘卫发〔****〕*号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扩大患者自主取药选择渠道,让患者取药更加便捷。临湘市医疗集团委托我院负责面向社会遴选*家专业药房服务运营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湘市医疗集团专业药房服务运营商遴选
*.专业药房服务场所:临湘市人民医院*号楼第一层第四间***室(自东向西)。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项目主要内容:为慢特病患者及在临湘医疗集团互联网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线上线下药品(部分医疗耗材)、及用药指导、咨询等服务;
*.服务期限:五年(合同明确起止时间)。
二、对参与遴选专业药房服务运营商要求
*、具备专业药品管理能力、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处方延伸服务,能够通过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药品管理以及患者教育等,来满足患者在特定疾病治疗和管理方面的需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与互联网医院平台等技术对接能力。
*.充分履行专业药房服务运营商的职责。
*.服务运营商须按要求承担完成专业处方药房设计改造装修。
*.因专业药房运行前期装修会影响到慢特病管理中心的整体性,故服务商须承担完成好慢特病管理中心相关装修;
三、遴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万,需开具实缴证明。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遴选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遴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四、遴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报名地点:临湘市人民医院采购部(内科楼七楼行政办公区)。
五、遴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分)
*.提供专业处方药房改造设计方案(**分)。
*.并承担完成专业处方药房装修(**分)
*.承担慢特病管理中心相关装修。(**分)
*.承诺参加临湘市医疗集团公益活动。(**分)
*.为慢特病患者及在医疗集团互联网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线上线下药品、耗材及用药指导等服务的运营方案(**分)
综合评审得分第一名中选。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地点:临湘市人民医院内科楼七楼行政区会议室
*.时间:****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临湘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程锦 电话:***********
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室李利)
联系地址:临湘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临湘市人民医院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