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畜牧兽医站防疫应急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JF(****)磋***)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防疫应急物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丰县畜牧兽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防疫应急物资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防疫应急物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防疫应急物资项目: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到****-**-** **:**
获取方式: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至邮箱 **********@qq.com 索要报名表。
报名电话:****-******** ,*********** 闻会计。工作日每天上午 *:**-**:**,下午**:**-**:** 截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徐州市中山南路**号轻工大厦***开标室(大厦从南侧院门进入)
七、其他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经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畜牧兽医站
地 址: 丰县人民西路***号
联 系 人: 刘兴超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九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华隆财富大厦*-*-***室
联 系 人: 赵金玲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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