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福建省 | 漳州市 | 诏安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21日
项目编号:[350624]XYX[CS]2024004
预算金额:5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30
开标时间:2024-08-30
项目名称: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
联系方式
1385*******
联系人:未*
单位: 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人
0596********
联系人:未*
单位: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XYX[CS]*******、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X[CS]*******

项目名称: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C********-人寿保险服务 诏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 *(年) 一、 保障对象 (一)诏安县常住人口 (二)在我县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外来人口 二、 保障范围 (一)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障对象在诏安县区域范围内(不含高速公路)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其他路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七级(含)以上伤残或受伤医疗费用超过**万元的,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应在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救济救助。 (*)由于肇事逃逸、酒驾、无证驾驶、驾驶证逾期审验等原因保险拒赔,且肇事方无赔偿能力的。 (*)肇事方只垫付丧葬费或部分救治费,与受害方未达成赔偿协议,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受害方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及标准内实际获得的赔偿金额未达**%,且受害方家庭特别困难确需救助的。 (*)造成死亡或伤残,肇事方经相关部门证明家庭特别困难无赔偿能力确需救助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因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人员受伤或伤残的,且该事故自发生日起超过**天未找到肇事方的,保险人应在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救济救助或先行垫付。 (三)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抢救、治疗费用较大且事故各方无先行垫付能力,可能危及生命、延误治疗致残的或有其他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需要特殊先行救助医疗费用的情形。 (四)保险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如多次信访、媒体负面报道、影响社会舆情、影响政府形象等)或社会矛盾突出、案件至今多年久拖不决的,且受害者家庭经济经相关部门证明特别困难的案件。 三、 救济救助责任保险限额 (一)保险对象为诏安县常住人口 *、因保险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责任限额: ⑴ **周岁以下救助赔偿款最高限额**万元/人; ⑵ **周岁至**周岁救助赔偿最高限额**万元/人; ⑶ **周岁以上救助赔偿最高限额**万元/人; *、因保险事故发生,医疗费赔偿款按县级(含)以上医院专用票据金额的**%予以救助,但是对于尚未侦破的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医疗费应按照县级(含)以上医院专用票据金额的***%予以救助,最高限额**万元/人。 *、保险事故发生,经司法鉴定造成残疾的,按致残比例计算先行救助,最高限额(残疾补偿金及医疗费)**万元/人。 *、保险事故发生,对于尚未侦破的肇事逃逸案件,造成受害人伤残的,救助不受伤残等级限制,一律予以救助,最高限额(残疾补偿金及医疗费)**万元/人。 (二)保险对象不属于诏安县常住人口 由公安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第一项规定相 ***,***.**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号华港温泉公寓*幢***室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芗城区开标处

六、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号华港温泉公寓*幢***室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芗城区开标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号华港温泉公寓*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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