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园区石浦路(龙滨路至凤鸣路) 道路工程(含污水提升泵站配套)及凤鸣路(石浦路-龙滨路)道路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问: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投标人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