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粤****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佛山市钿盛钢业有限公司(下称“钿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钿盛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受顺德法院指定后,依法对职工债权开展调查工作,经管理人调查核实,确认钿盛公司职工债权共为******.**元。现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佛山市钿盛钢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
本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内,若职工对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号天安数码城*期***-***,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序号 |
姓名 |
职工债权金额 |
确认依据 |
* |
蔡伟凤 |
******.** |
(****)粤****民初*****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