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年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JSZC-******-RHZH-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RHZH-G****-****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年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年度食堂服务采购(包括新吴分局食堂、新吴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
*、服务地点: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行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缑慧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