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拟对行政处罚常年法律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处罚常年法律服务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现甲、乙及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前述的原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环保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附件*:【定稿】三方协议(适用于中联前海承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