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龙岩市永定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龙岩市永定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二期)预算审核报告(编号:永财审预〔****〕**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改为:********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改为 “****年*月*日**时**分**秒”。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