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新泉镇Y***畲部出点至坪水入点公路工程(K*+***~K*+***.***段,短链**.***米,路线全长:*.**公里)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连城县新泉镇Y***畲部出点至坪水入点公路工程(K*+***~K*+***.***段,短链**.***米,路线全长:*.**公里)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承包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若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完整内容提供银行保函,开具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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