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查扣车辆(***辆)销毁处理
拍卖公告
受委托,临沧新源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对凤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扣车辆***辆进行拍卖,由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作销毁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辆车辆为查扣车辆,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为*****元,加价幅度为***元/次。
凤庆县报废销毁处理查扣车辆明细表 | ||||||
序号 |
车辆停放地点 |
合计 |
二轮摩托车 |
三轮摩托车 |
小车 |
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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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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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盘交警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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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佑交警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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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史交警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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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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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寺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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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礼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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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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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河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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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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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凤庆县注册的且无不良记录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在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
*.交纳壹万元竞买保证金。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展示地点为凤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各乡镇交通警察中队、派出所涉案车辆停放地,请竞买人自行踏勘,所拍卖的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必须在截止时间内取得数字CA证书于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提出竞买申请,扫描原件后,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上传资料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审核通过后在指定账户上按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方具备竞买人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缴纳保证金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竞买不成交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六、网上拍卖竞价
拍卖定于****年**月**日**:**准时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临沧市”)→投标用户→国有产权→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拍卖竞价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竞价程序。竞买人以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同一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或增加加价幅度的整倍数。请竞买人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标的物限时竞价时长为*分钟/轮次,拍卖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和价高者得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自然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拍卖出让须知。(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 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拍卖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拍卖查扣车辆的现状,报名成功后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时所需电脑和网络设备,由竞买人自行准备,请竞买人提前自行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如因竞买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凤庆农村商业银行广场分理处
账 号:****************
联系人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拍卖机构:临沧新源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凌玉 ***********
李金会 ***********
临沧新源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