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灵川县灵川镇人民政府****年*月至*月(更正)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 灵川镇****年至****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 将灵川镇辖区的 ** 个村委的 *** 个自然村以及在水一方、灵川 县火车站的移动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池的垃圾用机动车清运至灵川 镇垃圾中转点,完成灵川镇人民政府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 | ***.****** | ****年**月 |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年**月**日